陕 西 省 盐 业 管 理 工 作
简 报
第十六期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建设西部强省步伐之际,我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深化盐业体制改革是省政府从我省实际出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巩固和提高我省食盐专营成效,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促进陕西盐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的重要举措。9月3日,省政府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通知》(陕政发〔2007〕43号),明确了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11月6日,省发改委、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盐务管理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省盐业体制改革中机构编制及资产人员上划的实施意见》,全面安排部署盐业系统上划移交工作。11月23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这次盐业体制改革是我省盐业系统继1997年建立食盐专营管理体系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按照省政府要求,从现在开始到明年3月底,全省盐业系统将全面开展盐业体制改革,整合盐业资源,在现陕西省盐业总公司的基础上,将各市、县、区盐业公司整体上划,组建新的国有独资陕西省盐业总公司,新组建的省盐业总公司由省政府授权经营,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省盐务管理局对市、县、区盐业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资产和在编人员统一上划。垂直管理后,各市、县、区盐务管理局在上级盐务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盐专营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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