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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省 盐 业 管 理 工 作

简          报


第十五期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全面部署,规范操作
切实做好全省盐业系统上划移交各项工作


      为切实做好全省盐业系统上划移交工作,省发改委、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盐务管理局五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全省盐业体制改革中机构编制及资产人员上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安排部署盐业系统上划移交工作。
      《实施意见》是省发改委、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盐务管理局五部门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借鉴省级其他垂直管理单位上划移交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食盐专营工作的特点研究制定而联合下发的。
      《实施意见》根据“先划转,后清理”,“现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原则,对盐业系统的机构编制及资产人员上划移交的范围、办法和步骤作了细致的规定,具有鲜明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在《实施意见》中,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还对上划移交提出了工作和纪律要求。文件指出上划工作是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盐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编制、人事、财政、盐务等部门要做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力合作,落实责任,确保全省盐业系统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资产上划工作按期完成。

 

 


2008-1-11 17:25: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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