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政策不会变
国家10部委日前在西藏举办的全国第十二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司副司长马占平称,中国将长期坚持食盐专营政策不改变,国家对小工业盐是否放开经营的问题还未确定,不存在放开的时间表问题。 消除碘缺乏病靠食盐专营 马占平强调,食盐专营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尽管食盐专营政策还需要不断完善,但不能因为食盐专营还存在某些问题就要否定或取消这一政策。 马占平指出:“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主要靠食盐专营。这次卫生部、发展改革委等国家10部委在西藏举行全国第十二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就是着重强调通过加强食盐专营来促进西藏和全国各地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如果消除碘缺乏病的问题不能彻底解决,食盐专营就不能取消。”
小工业盐仍未放开 马占平表示,国家发改委对小工业盐是否放开还未确定,更谈不上放开的时间表问题。但这方面的讨论一直都有,如去年3月,国家发改委在广州召开全国小工业盐供应管理座谈会,目的就是想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 马占平认为,小工业盐跟食盐差不多,老百姓很难分辨,一直有媒体披露,一些食品加工厂用工业盐腌制食品、一些酒楼食肆食堂使用工业盐烹调屡禁不止。要是放开小工业盐,对食盐市场肯定有冲击,这对食盐专营肯定没有好处。广东是全国小工业用盐大省,过去几年,一些用盐企业向国家发改委集中反映广东小工业盐供应的两个突出问题,即价格和服务。国家实行食盐专营,并没有说小工业盐也专营。所以,小工业盐要是继续由盐业公司供应管理的话,就要认真贯彻“保本微利”的原则,价格要有利于用盐企业降低成本和发展生产,要改善服务,有些地方实行送货上门的做法应该推广。 前段时间广东一些小工业用盐企业曾要求修改《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改变目前广东小工业盐供应管理方式。马占平强调,地方盐业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都不能与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修改之前,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宜变动。
(来源:中盐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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