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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本机关干部、职工的意见,维护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干都、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都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协助党组(党委)做好统战工作。
      9、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2005-5-17 11:10: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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