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盐务管理局情况简介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受省政府委托,承担全省盐务行政管理职能。陕西省盐务管理局现设办公室、盐政处、计财处三个处室。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人事、文秘与公文管理、综合性文件起草、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内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房产、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盐政管理处(省盐政稽查总队)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省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全省各级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协调跨区域的盐政稽查;受理全省盐业行政复议和盐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对各级食盐批发企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调盐业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各类盐品价格;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负责全省食盐生产计划的编报及上报下达;管理多品种食盐的开发、生产和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核发以及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工作。 计划财务处编制全省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下达食盐生产、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和宏观调控工作;负责全省食盐调运统计、分析和检查;负责全省食盐准运证的核发工作;收缴管理各项盐业基金;对全省盐业系统的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日常经费收支的财务管理和报销;监督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全省盐业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 近年来,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履行职责,强化行业管理,深化行业改革,不断谋求发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不断加强盐业法规建设,依法治盐,积极做好食用合格碘盐供应工作,保证了全省人民碘营养水平,为持续性做好消除碘缺乏危害防治工作,为陕西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曾多次被陕西省政府评为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被国家卫生部、经贸部等四部委评为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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