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局 长、总 经 理:蒋义军 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刘汉军 副局长、副总经理:张 敏 副局长、副总经理:栾素卿 公司副总经理:孟昌继 公司总会计师:胡玲玲
[概况] 汉中市盐务管理局是隶属陕西省盐务管理局的事业机构,处级建制,行使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职能,内设办公室、盐政管理科(盐政稽查支队)、计划财务科三个科室。市盐业公司为市盐务管理局直属企业,是国有独资的食盐专营法人实体,负责全市盐业计划调运、销售、结算等工作。2003至2007年,市盐业公司连同其多种经营实体桃心岛商贸有限公司连续五年实现销售额过亿元大关,其中2007年实现销售1.7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2008年5月28日,省盐务管理局与汉中市政府签定了汉中盐业系统划转协议,市盐务管理局和市盐业公司正式上划省盐务管理局和省盐业总公司,实行垂直管理。 [主要职责] 汉中市盐务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盐业管理经营的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全市盐业发展规划和对盐业管理的有关条例;执行省盐务局的食盐调运计划,组织全市食盐运销合理储备及盐行业的宏观管理与调控工作,提取并管理上缴盐业各项基金,搞好全市盐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的贩运销售活动,向省盐务管理局提出盐政管理的决策建议,完成省盐务管理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盐业发展] 全市盐业工作在省盐务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盐业工作会议要求,以计划调运为中心,以提高碘盐质量和小包装普及率为关键,以强化市场监管为手段,以落实盐款结算为保证,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使碘盐质量合格率、合格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稳步提升,盐政管理、市场检查和行业内部自律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强,盐业市场管理规范有序,食盐专营工作得到较好落实。由于成绩显著,汉中市盐务管理局多次被省盐务局评为全省盐业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抗击非典”先进单位。2004年9月被国家发改委盐业管理办公室授予“全国食盐市场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取得成立以来的最高荣誉。 [盐业体改] 我市十县一区均设有盐务局和盐业公司,市级自1999年设立汉中市盐务管理局和汉中市盐业公司,全市共12个盐务管理机构,均与盐业公司合署办公,实行局司合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属政企合一的经营管理体制。2007年新一轮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开始,在省盐务管理局、汉中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区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政府陕政发[2007]43号文件精神,根据陕盐发[2007]55号《关于全省盐业体制改革中机构编制及资产人员上划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先上划,后清理”的原则,统一部署,精细运作、分步实施,截至2008年5月,完成县市盐业体制改革上划工作,确保了各类报表内容真实、资料齐全、数据准确,人员、资产、机构编制等文件资料已经市县区政府、国资、人事(劳动)、编办、财政等部门的确认,各项工作平稳过渡。在2008年5月28日划转移交仪式后召开的全市盐业系统干部会议上,丁义安局长代表陕西省盐务管理局、省局党组、省盐业总公司宣布:蒋义军同志从今天起负责汉中盐业系统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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